索引号: 002944013/2019-81614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发布机构: 海曙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19-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2018年工作总结暨2019年工作思路
时间:2019-01-25 12:15 来源:海曙区国土资源分局 浏览次数:

一、2018年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是市委“三年攀高、六争攻坚”的开局之年,是区委、区政府“三大主题年”的实施之年,更是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的深化之年,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尽责保护、集约利用,不断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促发展,“六争攻坚”精准有效。2017年度农转用报批顺利收官,报批土地3118亩;2018年度已申报627.953亩,通过争取市统筹计划指标和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完成报批322亩。结合“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出让经营性用地10宗562亩,实现合同出让金89.32亿元;划拨用地26宗1141亩;集体使用4宗73亩。收储土地入库5宗432.3亩。保障了国际邮件互换局等一批重大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二)释潜力,土地资源深入盘活。认真实施存量建设用地盘活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重点地块的消化,以点带面推动了“三块地”的盘活利用。截至10月31日,盘活存量土地814亩,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310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196亩,已认定的14宗闲置土地处置率达100%。

(三)守红线,耕保体系逐步健全。完善区、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别获省、市政府批准。出台全区《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管理办法》和《临时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耕地保护机制。推进“152”耕地生态保护工程,落实高标准建设任务11500亩,垦造耕地立项实施81亩、竣工103亩,建设用地复垦立项实施75亩、竣工52亩。同时,以集士港、洞桥镇为试点启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

(四)严执法,违法用地有效控制。严格开展年度卫片执法工作,将全区违法占耕比例控制到4.77%,违法与占耕总量分别比去年减少了25.44亩、27.94亩。针对上海督察局土地例行督察反馈的189个问题,拟定整改方案,督促镇乡整改问题151个、违法用地1118亩,整改率达80%。深化国土资源历史遗留积案化解工作,586宗移送法院下达行政裁定。

(五)惠民生,地质灾害严密防范。制定年度海曙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1次,发布汛期预警短信1490条,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验收2处。启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开工治理废弃矿山2处。全区5个在采矿山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海曙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完成绿色矿山创建。

(六)优服务,不动产登记有序开展。积极推行蓝马甲、值班长、无午休等措施,努力提升不动产登记“两率”。区中心窗口部分业务启动“三区通办”预约受理,集士港分中心、鄞江办理点实现“提速”。截至9月底,共受理登记业务96348件、查档业务65872件。同时,启动全区农房一体化确权登记和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

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与困难,主要是耕地占补平衡难,补充耕地指标欠缺;土地盘活任务重,“批而未供”、“供而未用”情况复杂;矿政管理压力大,推进缓慢;不动产登记基础薄弱,工作任务要求高。需要加以克服。

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将围绕市委“六争攻坚”、区委“三大主题年”主线,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努力为高质量建设国内一流强区贡献国土贡献。重点要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围绕耕地保护,土地整治再加深。紧扣自然资源新规,建立重大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及示范区选址论证制度,做好指标调剂工作。落实垦造耕地补助资金,鼓励各镇(乡)、街道深挖潜力集中开发,严格实施耕地生态保护工程。加快推动集士港、洞桥镇试点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带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耕地质量提升、矿山整治复绿,拟新增耕地330亩、补建标准农田800亩。

(二)围绕发展大局,保障能力再加强。建立建设项目用地储备库,试行项目竞争性报批,各项指标优先向市、区级重点项目和乡村振兴、社会公益、基础设施项目等倾斜,争取报批建设项目用地1200亩。适应市、区经营性用地出让协调新机制,同步完善土地收储和开发机制,拟供地2000亩,确保合同出让金70亿元以上,争取达到100亿元。深入推进“亩均论英雄”改革,争取认定的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达90%以上,新增工业用地100%按“标准地”供应,确保存量盘活、增量做优。

(三)围绕规范用地,土地执法再加压。深化违法用地整治“亮剑行动”和耕地保护“绿剑行动”,落实执法动态巡查网格化管理,完善村镇两级新增违法用地报送制度,构筑城乡违法用地防控体系。严肃查处基本农田、重点矿区、两路两侧等区域的违法行为,实时提醒责任镇(乡)、街道,督促开展拆除复原。通过违法用地大拆除、大整改,力争2019年违法占耕面积排名降至全市平均线以下。

(四)围绕绿水青山,矿政管理再加强。加强区、镇联动,抓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倒排时间,限时推进,力争2019年底前列入生态修复三年专项行动的24处废弃矿山,全部开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不稳定斜坡的巡查、监测,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在采矿山的监管力度,巩固绿色矿山的创建成果,引导矿山企业转型升级。

(五)围绕“最多跑一次”,不动产登记再加速。加快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分割,全面承接下放至区的权调业务。围绕“一窗受理”要求,大力推进窗口标准化建设,深化与审管办、住建、税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合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同时,在全面完成农房权籍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农户进行农房一体化登记申请,争取2019年底符合条件的登记发证率达85%以上。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海曙分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