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法制大队
机构负责人:
任海民
联系电话:
(0574)55830847
职责:

组织、规划、协调、推动分局法制建设;负责对行政、刑事执法指导和对执法、违法案件的监督纠正,以及对全区刑事、劳教、收教、少教、行政处罚及疑难案件和部分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核;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参与对重大、疑难刑事、行政案件的定性、处理研究;组织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执法检查和法制培训、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工作,办理执法问题的请示。

加强制度建设,提出改正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分局党委对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规定受理信访事项,做好群众的接待、沟通疏导和有关情况的告知、答复工作;对受理的信访件进行甄别,根据风险预判等级提出包案层级建议,明确办理单位;对收到的信访事项予以交办、转办、督办,或者自行办理;协调处理、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组织开展疑难案件会商、积案化解、信访案件终结、信访问题责任倒查、司法救助申报等工作;协助局领导完成阅信、接访、包案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