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5999/2021-66073 | 组配分类: |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发布机构: | 西门街道 | 发文日期: | 2021-1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为了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规范西门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街道行政工作实际,公开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如下:
(一)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二)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三)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四)决定在街道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五)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不适用本意见。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西门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