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2943395/2022-24874
- 文件编号:海政办发〔2022〕2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 主题分类:区府办文件
- 发布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1-21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为推进“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浙发改规划〔2021〕204号)、《宁波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甬政办发〔2021〕50号)及《海曙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和发展机遇
第一节“十三五”工作回顾
“十三五”以来,海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力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生态保护修复和治理能力建设,实现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实现现代化国内一流强区发展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1.绿色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十三五”以来,海曙能源“双控”工作一直走在全市前列,能耗强度超额完成下降18.5%的目标任务。碳排放方面,2020年,海曙以全市6.07%的土地面积、6.48%的能源消费贡献了全市9.76%的GDP,单位GDP碳排放强度远低于全市平均。绿色经济发展方面,持续推动形成绿色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深化落后产能淘汰,推动制造业实现高效、低碳、循环发展,助推全区绿色制造整体水平显著提升。“十三五”时期,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初显成效,累计2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工厂,2家企业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2家企业获评省级绿色工厂,8家企业获评市级绿色工厂,3家企业获评省级节水型企业。龙观“光伏+”乡村振兴模式,成为绿色低碳发展助推共同富裕的样板。
2.生态示范创建稳步推进。“十三五”期间,建成美丽宜居示范村9个,美丽城镇样板镇2个,全部镇乡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达标考核;14所学校创建市级绿色学校,4所创建省级绿色学校。城乡人居环境显著改善,持续开展平原绿化、森林扩面提质,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9.85%,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27平方米;全区应建绿色矿山建成率达到100%;获评2019年度全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全市第4,全省排名在2019年大幅上升27个位次基础上,再提升8位;生态文明建设年度综合评价排名全市第3,全省排名大幅跃升40个位次,首次进入全省前20,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3.环境空间管控持续优化。发布实施《海曙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全区划分为12个环境管控单元,完善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奠定了全区环境空间管控基础。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海曙区行政区域内一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8.62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09.58平方千米,切实消除饮用水水源风险隐患。重新划分禁养区面积为239.03平方千米,占全区面积40.17%,有效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畜牧业协调发展。
4.水体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扎实推进,望春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市级“污水零直排区”;所有镇乡(街道)完成市级“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目标,4个镇乡(街道)通过省级“污水零直排区”验收。稳步推进鄞西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工程,到2020年,鄞西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升至17万吨,较2017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9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能力基本满足需求。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到2020年,劣V类水质断面全消除,完成“无违建河道”创建;完成全省首个湖泊治理PPP项目,月湖水质总体稳定在Ⅳ类水以上,成为“清可见底”样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100%达标;樟溪河等5条河湖获评省市美丽河湖;市控以上断面水质全达标,区控及以上地表水断面达到或好于Ш类水质比例为91.7%,水功能区达标率为100%。
5.大气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SO2、NOx、VOCs等全面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完成宁波望春工业园区大气治理;完成VOCs治理三年计划任务,有效减少工业臭气异味排放。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累计淘汰老旧柴油营运货车711辆,全面完成黄标车淘汰。实现城市主干路机械清扫率100%,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平装率100%;完成“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创建4个,荣获“道路清爽行动”先进城区。2018年海曙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提前2年达到该目标;2020年度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16微克/立方米,市六区排名第一;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1.9%,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6.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和农用地详查,查明农用地污染面积、分布及污染程度,并划分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执行建设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重污染土壤企业。积极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试点,分别开展“蔺草—水稻轮作”等治理修复试点和籽粒重金属超标农田土壤安全利用技术试验试点项目。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有序展开,到2020年,全区重金属行业的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了10%。
7.固废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固废利用处置体系持续完善,建成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处置项目,将性质相近的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焚烧处置,有效解决了工业固废处置问题。初步建立了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收集转运体系,农药废弃物保障回收和集中处置体系不断完善。固废利用处置能力得到提高,到2020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99%,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安全利用处置率为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5%,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100%。
8.风险防控体系更加完善。环境空气监测和区域联防联控能力持续提升,完成望春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建立覆盖海西9个镇乡(街道)的“1+X”模式PM2.5和降尘监测网络,实现水气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全覆盖。实施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并修订落实《海曙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18年以来全区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及恶性群体性事件;全区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保持100%,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送贮率100%,辐射事故“零”发生。
9.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完善。落实生态环境机构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全面完成第一轮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顺利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纳入普查范围各类污染源共计10112家,普查量全市排名第三,普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完成率和审核通过率均达100%,并获评表现突出集体。完成7313家排污许可发证登记,提前实现登记发证双“清零”。
10.生态环境服务不断优化。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实现所有环保行政许可事项“最多跑一次”。望春工业园区和金汇小镇完成区域规划环评,推行“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改革,简化审批手续。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制定出台《明升ms88注册 做好疫情防控服务企业支持复工复产十项措施》;推出“云审批”“首查告诫教育制”等创新工作,全面实施环保绿色审批服务,采取预约服务和“不见面审批”形式,实施一般项目“承诺办”。
尽管海曙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照“共同富裕样板区”的要求,仍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还有差距,为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根本好转仍需付出更多努力。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性突出。海西片区发展基础相对薄弱,各镇乡属地化发展现象较为明显。中、西部地区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虽进行了调整,但从规划落地到实现高质量发展还需时间,且有部分地区山林植被和生态功能退化,必须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利用好海西片区生态优势,加快把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通过打通“两山”转化通道,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难题。二是产业结构层次仍需提升。我区工业仍以传统制造业为主,低附加值产业较多;高能级产业平台较少,目前仅望春工业园区一个省级工业园,小微工业园区大量存在,小微企业点多面广污染治理水平总体不高,“低散乱”问题未彻底消除,致使信访投诉居高不下、环境安全隐患较多。三是环境持续改善基础不稳。水环境方面,城镇污水管网和农污设施不完善,河网生态补水不足,部分河道生态修复功能差,导致水质易波动反复,夏季易出现氨氮、总磷超标;大气环境方面,臭氧成为空气质量改善主要制约因子,臭气异味等群众关注热点问题仍未消除;固废土壤方面,一般固废处置利用渠道不畅,露天焚烧、不规范堆放和处置问题仍时有发生;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与核准量间有近40%缺口;耕地中安全利用类占比较高,土壤污染防治压力大。四是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亟待加强。环境监测机构缺失,覆盖全区的环境监测体系尚不完善,缺少针对性的污染源解析和研判手段,对精准治污支撑不足。生态环境执法能力依然薄弱,需重点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全面提高执法效能。
“十四五”是我国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首个五年,也是海曙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沪杭甬大湾区战略和浙江省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深入推进,以及唱好杭甬“双城记”、宁波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共同富裕先行市等重大战略的实施,为建设新时代美丽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赋予了强劲动能。
海曙拥有丰富的发展要素储备,机场、高铁站等综合交通枢纽网络建设提高了海曙开放门户功能,临空经济示范区、望春工业园区等重大产业平台搭建提升了海曙的发展能级,区划调整充分扩展了海曙发展空间,使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要素更加多元,为“十四五”时期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两山”转化通道畅通、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了极其浑厚的自然要素储备,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融入更多美丽、绿色、低碳元素。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高水平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保护治理,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面提升环境质量,让良好生态成为海曙人民的“幸福不动产”,为海曙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全面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卓越城区提供最优最美的生态环境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坚持低碳引领,绿色发展。以绿色发展、低碳发展为引领,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农业等结构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助推海曙发展方式绿色化、低碳化。
——坚持系统治理、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目标,以解决突出问题为核心,聚焦全要素、全过程协同治理,推动生态增容与治污减排并进,充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
——坚持底线思维、筑牢防线。贯彻落实底线思维,建立健全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生态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等各类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筑牢环境风险防线。
——坚持开放协作、全民共治。加强信息公开,以公开推动监督,以监督推动落实,引导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环境决策、环境治理和环境监督,倡导绿色生活生产方式,提升全民生态自觉,形成政府、企业、公众良性互动的环境共治体系。
第三节 目标指标
1.规划目标
展望2035年,实现“两一流”,生态环境质量达到一流水平,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达到一流架构,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两全面”,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全面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最终建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海曙”。
锚定2035年远景目标,确定到2025年目标为美丽海曙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打造全省最具特色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创成省级“无废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达成“两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两降”,主要污染物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两稳”,生态系统功能更加稳定,生态安全基础更加稳固;“两初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
——生态环境安全得到有力保障。“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空间发展格局得到优化。山水林田湖一体的生态系统得到统筹治理,绿色生态安全屏障建设与保护得到强化,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优质生态产品供给基本满足公众需求。
——绿色低碳发展格局初步形成。碳达峰行动方案高标准制定实施,减污降碳协同落地见效,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加快推进,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树立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生产生活绿色转型优秀典型,促进经济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提升。治理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区控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92.3%以上;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低于2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3%以上;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持续提升;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基本建立。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高标准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监管和服务水平大幅提高。环境治理政府责任体系、监管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以及市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绿色循环发展激励机制更加完善,环境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2.主要指标
“十四五”共设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指标18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0项、预期性指标8项,涵盖生态修复和保护、低碳转型与减排、环境质量巩固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四个方面(详见表1)。
表1 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
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19年 | 2020年 | 2025年目标 | 指标属性 |
生态修复和保护 | 1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 | 27 (2018年批复) | 25 (待批) | 不减少 | 约束性 |
2 | 森林覆盖率(%) | 49.85 | 49.85 | 保持稳定 | 约束性 | |
3 | 生态质量指数 | 76.5 | - | 完成上级任务 | 预期性 | |
低碳转型与减排 | 4 |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 - | COD、NH3-N比2015年累计削减44.3%、33.4%,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上级任务 | 约束性 |
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 完成市下达任务 | 完成上级任务 | 约束性 | |
6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 - | 完成上级任务 | 约束性 | |
环境质量巩固提升 | 7 | 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88.9 | 90 | >92.3 | 约束性 |
8 | “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约束性 | |
9 | 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 | - | - | 完成上级任务 | 预期性 | |
10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μg/m3) | 28 | 20 (近三年均值26.3) | <24 | 约束性 | |
11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0.4 | 91 | >93 | 约束性 | |
12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4.4 | 完成上级任务 | 预期性 | |
13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100 | 100 | 完成上级任务 | 预期性 | |
14 | 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99 | 99 | >99 | 预期性 | |
15 | 小微危废产生单位收运体系覆盖面(%) | 0 | 0 | >70 | 预期性 | |
16 | 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53 | >70 | 约束性 | |
治理能力现代化 | 17 | 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监测自动化覆盖率(%) | 8.3 | 75 | 100 | 预期性 |
18 |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 | 83.58 | - | >85 | 预期性 |
第三章 践行“两山”理念,打造生态宜居海曙
第一节 优化生态格局 筑牢生态安全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绿色发展引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构建“一区一廊两网多节点”的生态安全新格局。
1.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以构建“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为引领,严守“三线一单”底线思维,将“三线一单”作为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发展规模控制、生态功能保障的底线。加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结合工业园区升级改造行动,科学划定小微工业园区,充分发挥“三线一单”优布局、控规模、促转型的作用。依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新批复的生态保护红线对“三线一单”进行优化调整,全力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2.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力度。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管控措施,严禁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占用、破坏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加大生态红线内生态保护投入,重点建设好大皎溪和小皎溪两大生态湿地;推进中坡山省级森林公园等保护实体提档升级。“十四五”时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
3.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调查评估林地、主要河流、湖泊、农田等各要素资源保护利用现状,识别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系统问题,划分整治片区,划定工业整治、农田整治、生态修复等整治单元,有序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形成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中集聚、空间形态集约高效的美丽国土空间。构建以西部生态涵养区、水系生态网等为核心的“一区一廊两网多节点”生态安全新格局。
专栏1:“一区一廊两网多节点”生态安全新格局 |
n “一区”:以四明山区域为基底,与皎口水库、周公宅水库和溪下水库组成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五龙潭省级风景名胜区、中坡山省级森林公园和整个海西片区山林资源组成西部生态涵养区。 n “一廊”:以沿江、沿路及主要水利设施周边的带、面相结合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组成田园廊道。 n “两网”:以宁波绕城高速、杭甬高速的通道绿化为骨架,以其他城市主干道防护绿带为支脉组成道路绿化网;以姚江沿岸、奉化江沿岸、南塘河等主要河流及其沿岸生态堤岸和绿化带为骨架,区内其他内河河道为支脉组成水系生态网。 n “多节点”:以分布在建成区的主要湖泊、绿化公园、历史遗址等或各镇乡(街道)生态环境较好且相对独立的公园和孤山等生态绿源组成重要生态节点。 |
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深化四明山大花园建设,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全力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以良好生态助力浙东唐诗之路典范区建设。
1.深化四明山大花园建设。重点推进四明山山水林田湖(库)系统保护与修复,高质量推进森林抚育提质,深化森林美化彩化;积极开展以四明山区域为核心的现代生态产业示范区,重点发展高效山地农业、乡村旅游、文体康养等产业,培育具有山韵、水韵、古韵、竹韵魅力的四明山美丽大花园。遴选条件较好的村镇作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试点,挖掘“三镇一乡”特色,按照“差异发展、整体提升”的原则,因地制宜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把四明山生态经济打造为“两山”实践创新的名片。
专栏2:四明山山水林田湖(库)系统治理新典范 |
n 水生态安全保护治理:皎口-周公宅、溪下饮用水源地生态保护,大皎溪和小皎溪湿地系统保护,龙王溪、樟溪等小流域生态治理,沿山导流排水系统建设等。 n 森林生态安全保护建设:森林抚育、森林城镇建设、珍贵树种种植培育、“一村万树”示范村、森林防火和护林巡查、松材线虫病等病虫害防治。 n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资源专项执法。 n 田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肥药”两制改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田园综合体项目、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等。 n 沿山生态修复带:扇子洋、雷早岙、凤山等废弃矿山治理修复工程。 n 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推进森林资源、湿地和耕地资源、重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地、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挂钩结对等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生态产品价值(GEP)核算试点,碳汇权益交易试点,生态产品交易中心建设等。 |
2.开展国土空间生态要素修复。协同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矿山、湿地、林地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全面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重点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现矿山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良性循环。
3.推进国土绿化行动。推进森林扩面提质,丰富森林碳汇。推行林长制,落实公益林、天然林保护管理,加快推进林业“双增”行动;打造森林城镇和森林乡村。加强低产低效林改造,对现有山林间进行插花式补种补栽、改种改栽,提高森林品质。做好公路、铁路、国省道等通道沿线森林的新建、提升改造等建设,开展“新增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十四五”时期至少新增造林5500亩。到202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9.85%以上。
专栏3: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工程新标杆 |
n 建立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生态环境、自然资源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工作职责,建立议事协商、信息交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n 全面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和监测评估:以“四明山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调查范围约400平方公里,采用5km*5km高精度网格。 n 打造全市首个生物多样性体验地:以龙观乡为首发站,采用“1+M”模式,打造1个体验馆加多个现场体验的生物多样性科普教育、研学旅行路线。 n 建设四明山区域“一镇乡一点”生物多样性基地:开展鄞江中华水韭野生植物保护基地建设,对基地周边原生林进行整体绿化保护提升。逐步推进四明山系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宣传基地建设。 n 丰富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形式:举办生物多样性夏令营等研学体验活动,综合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介,结合生物多样性日、省生态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日,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活动,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社会参与度和公众意识。 |
建设绿色宜居的美丽都市、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控制防范噪声、光、辐射污染,持续改善公众生活环境质量。
1.打造美丽幸福城乡。建设绿色宜居美丽都市,构建“四明山大花园+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园综合体+口袋公园”的五级公园体系,实施岸线生态整治改造,完善绿地植被、街巷精品等城市微景观布局,推进城区留白增绿,力争区级以上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保持90%及以上。培育美丽宜居示范乡村,按照“整乡整镇、成片推进”建设要求,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乡村。推进花卉大道、花漾街区建设。深化美丽城镇建设,优先推进高桥镇、洞桥镇、章水镇3个样板镇创建。到2025年底,创建省级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区1个,力争实现新时代美丽乡村精品村、市级美丽乡村示范镇、美丽城镇样板镇全覆盖。
2.加强各类噪声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海曙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敏感区域加强新改扩建产生噪声污染的交通、工业建设项目审批,强化交通、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加强噪声污染严重、群众投诉多的铁路、轨道交通、主要道路沿线区域和工业企业的监管,倡导文明施工,强化夜间施工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热点领域噪声污染。
3.积极预防光污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落实光污染防控要求,减轻光污染,提高安全性。将城市光环境的保护和光污染的形成及危害等知识纳入科普宣传内容,让公众正确认识、对待光污染,消除人们过分追求不夜城、“城市夜景越亮越美丽”等片面认识,合理预防、控制光污染。
4.加强辐射安全监管。提升辐射监管水平,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不发生辐射事故。加强辐射环境监测监管网络建设,并推进高风险源在线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放射性废物以及废旧放射源安全处置率保持100%。
第四章 锚定碳中和愿景,打造绿色低碳海曙
围绕碳达峰目标、碳中和愿景,积极落实碳排放达峰行动,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全力打造低(零)碳试点,以“减污降碳”为抓手,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1.开展重点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落实省市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及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强化达峰目标责任落实。积极开展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碳达峰行动,统筹经济增长与能源消耗、碳排放之间的关系,调整能源结构,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走出一条碳达峰实践的海曙路径。
专栏4: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海曙路径 |
n 能源领域达峰行动: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实施光伏+工程。建设一批光伏村等示范项目,实现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规模应用。开展园区和企业分布式绿色智能微电网试点建设,探索绿色电力交易。结合新村建设,每年建设1个左右光伏村,完成并网发电,力争实现“整区光伏”。配合推进抽水蓄能等先进储能项目建设。 n 工业领域达峰行动:探索开发工业碳管家平台。打造一批“新星产业群”“新星”小集群。构建绿色制造产业体系,打造绿色低碳工厂,建立绿色供应链。提高新建(改建)工业项目能效准入标准,开展纺织等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和能效“领跑者”行动。 n 建筑领域达峰行动:政府投资为主的新建单体建筑工程优先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推进低碳城乡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开展集中连片式屋顶光伏改造,建设未来社区绿色居住建筑试点示范工程,提升新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n 交通领域达峰行动: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重载柴油货车运输比重。推广低碳交通工具,提升公共交通领域车辆新能源化比例,建设600个左右充电桩。发展绿色仓储,加强快递包装绿色治理,创建绿色配送示范。 n 农业领域达峰行动:持续推广农机可视化、种植信息化、灌溉智能化的数字农业。降低农用机械碳排放,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提升新能源应用水平,推广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 n 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推进低碳办公,率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现节水设备和节能灯具全覆盖。发展绿色消费,推进“光盘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采购,打造绿色低碳生活消费地标。 n 科技创新攻关行动:加强人工智能、新材料等领域“硬科技”研发创新攻关。聚焦零碳电力、新能源材料、资源循环利用、智能家电、低碳物联网等方向,实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工程,加快场景应用促进产业创新发展。通过“星耀海曙”顶尖人才倍增行动,引进培育一批高层次人才和团队。 |
2.实施减污降碳协同行动。试点推行碳排放评价,优先在印染等重点行业环评项目中开展碳排放评价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在源头防控、过程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积极推动碳账户建设,开展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填报和碳账户建设,到2025年,实现排污许可证发证企业碳账户全覆盖,为总量控制、分类管理、金融支持等提供数据支撑。探索碳汇等减排项目认证,推动企业碳排放权交易,按照国家设定的纳入条件和范围,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鼓励开发优质的核证自愿减排项目,推动碳交易市场的发展。
3.全力推进低(零)碳试点建设。以龙观乡为先行试点,结合光伏村建设、生物多样性体验地等亮点,力争打造全省首批优秀低(零)碳发展镇乡;鼓励基层低(零)碳实践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25年,建成至少1个省级低(零)碳镇乡和至少10个省级低(零)碳村、社区。
4.打造碳中和技术创新高地。结合海曙生态、产业优势,引入一批绿色氢能、低碳物联网国内外先进碳中和技术和一批先进储能等重大项目,将碳中和融入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长三角乃至全国性的碳相关产业技术联盟,坚持培育碳中和产业科技人才。支持洞桥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龙观乡等有条件的地区探索零碳生产生活新路径。
第二节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绿色发展
坚持绿色发展导向,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产业转型,加快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发展。
1.深入推进传统制造业产业转型。打造创新发展策源地,加快创新资源汇聚,实施以数字化、绿色化为特征的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重点开展服装制造业改造提升,推进全省服装行业产业大脑试点,并提升纺织服装、家用电器等重点传统行业智能制造水平,力争三年内实现传统制造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和排放水平下降10%以上。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转型,以有色及黑色金属加工、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生产制造方式绿色化、园区资源利用循环化,并持续开展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展绿色工厂星级创建,到2025年,累计创建三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20家,并争取每年创建四星级及以上绿色工厂10家左右;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将望春工业园区打造为绿色园区;力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100家左右,整治提升“低散乱”企业(作坊)600家左右。
2.加快工业园区升级改造。实施项目提速、机制提效、产业提升、整治提调、数字提质五大行动,实现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重点实施10个“工改工”工业园区升级改造,优先腾挪或清退零散工业用地,同步推进城区工业用地产业转型;“十四五”时期至少累计启动10000亩工业用地升级改造,并建成运营3-5个高品质产业园区。探索推进绿园模式,鼓励小微园区及入园企业在生态环保领域实施准入政策简化优化、产污工段集约集成、治污工程共建共享、环保监管统合统一、产业链条融化融合的生态环保系统集成改革。着重加强工业园区及周边基础配套设施规划和建设,引导优质特色产业逐步导入,新引入项目需达到“入园”标准,明显提高亩均效益,存量工业用地得到有效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治理取得示范成效。
专栏5:工业园区绿色转型的海曙模式 |
n 引导优势产业集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规划,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企业实施转型提升或逐步限批淘汰。对发展定位明确、产业特色明显的园区推行“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模式,实施准入政策简化优化。 n 探索工业“绿园”建设:对条件成熟的园区,鼓励引导“产污工艺共建共享、治污设施集成集用”的绿园模式。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全覆盖,加大环保管家,绿色金融等绿色服务供给。 n 实施全周期项目管理:严格执行园区产业准入要求,明确入园项目投资强度、效益水平等,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工业用地和企业评价体系。创新孵化要素,打造创新孵化链条。 n 提高低效企业效能: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探索评价对象从单个企业逐步向区块(地块)拓展。建立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全面落实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与“亩均效益”绩效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以低效企业为重点,推进“两小”企业综合治理提升。 n 深化试点标杆引领:以成为省市全域工业用地综合整治的先行示范标杆为目标,推进藕池未来智慧产业园、水家产业园等试点项目建设,打造可推广、可复制的升级改造模板。 |
3.重点发展节能环保产业。聚焦节能与清洁能源运输、节能降碳、清洁能源等领域的高效节能装备发展,聚焦氢能等前沿产业发展;发展大气细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控、水处理及回用等节能环保技术和装备。加快建成省内知名节能环保产业技术装备研制基地。到2025年,全区节能环保产业规模以上总产值力争达到100亿元。
第三节倡行低碳生活呼吁全民行动
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活动,将倡行简约适度低碳生活、巩固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作为新时代海曙绿色低碳发展核心之举在全社会广泛推行。
1.培育绿色低碳城市精神。依托海曙全媒体中心常态化进行绿色低碳宣传,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环境主题节日期间开展低碳主题市民活动和展览宣传。开展绿色低碳主题教育计划,积极组织绿色低碳进学校、进企业、进商场、进社区、进家庭等专题活动,将绿色低碳纳入教育体系和干部培训体系,不断提高绿色低碳教育普及率。
2.推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开展绿色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绿色系列创建,宣传成效突出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实现绿色低碳生活消费指引,在全社会形成节水、节电、节气、垃圾分类等低碳生活方式,营造“共建、共治、共享”且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建设一个及以上绿色生活实践示范地。
专栏6: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海曙样板 |
n 绿色生活创建领跑地:依托中心城区良好的绿色生活文化基础,高标准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出行、绿色建筑、绿色商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七个重点领域的创建行动,到2022年底,形成一批绿色生活优秀典型。 n 绿色生活实践示范地:遴选条件较好的社区、街道作为绿色生活实践试点,全面系统谋划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的路线,在七个领域绿色创建行动的基础上,升级打造绿色养老、绿色餐厅、绿色文旅等一系列绿色标识,逐步实现单一领域绿色生活创建向系统化绿色生态城市的跨越。 n “红蓝绿古”资源融合地:深度挖掘“红蓝绿古”资源,依托新能源技术、低碳互联网等蓝色科技力量,探索将生态元素融入红色旅游路线,将绿色消费、节能改造等低碳理念植入鼓楼沿等千年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和未来社区建设,打造“红蓝绿古”四色资源互融的生态文化品牌。 |
第五章 深化全要素治理,绘就山青水秀海曙
第一节加强协同控制描绘蓝天白云
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工业、扬尘、城乡等各领域废气治理,大力推进NOx和VOCs总量减排,强化PM2.5和O3“双控双减”,有效遏制O3浓度增长趋势,努力推动全区大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实现海曙“蓝天白云,繁星闪烁”。
1.严格管控工业废气污染
深化工业废气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最严格的排放限值要求。重点深化燃气锅炉、工业炉窑整治,深化建材行业整治,持续推进24家蔺草行业整治提升,强化水家铝氧化黄烟监测、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酸雾废气排放处理监管等。开展“无异味园区”创建,建设异味整治信息化监管系统平台,以洞桥三厂为重点开展“无异味企业”创建。
专栏7:“无异味园区”创建行动 |
n 创建“无异味企业”:编制并落实“无异味企业”创建整治提升方案(一厂一策),实现生产各环节废气有效收集处理。验收突出“结果导向”,组织嗅辨员、周边企业代表、居民代表等,对企业异味整治效果进行感官评判,逐步实现厂界无异味、厂区无异味。 n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全工况监测,在现有设施上安装物联感知传感器,对园区各企业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用电量、密闭生产区域负压值等实行动态监控,实现各企业全工况实时在线动态监测。全区域监测,合理选择大气环境监测因子、设备、点位,建设全区域异味监控系统。 n 建立园区创建监管体系:搭建“无异味园区”综合管控中心框架,建设并融合全工况监控、全区域监测、创建监管、评价指标四大核心工作数字化模块,实时评价园区与企业的创建绩效。对“无异味企业”每年定期评定审核。 n 建成环境教育基地:实施全过程收集、全工况监控、全区域监测,逐步实现厂界无异味、厂区无异味及环境教育基地建设,顺利开展“企业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建成宁波甚至全省一流的环境教育基地。 |
深化VOCs治理和减排。深入推进工业涂装、印刷、汽修、橡胶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VOCs综合治理和总量减排,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优先推行源头替代,鼓励使用低VOCs排放的工艺装备和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加强无组织和非正常工况排放控制,强化废水处理系统等逸散废气收集治理,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实施VOCs治理项目50个左右。
2.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健全车辆监控网,严格落实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加强补贴和免检政策宣传,引导柴油货车安装远程在线监控(OBD),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接“视管家”平台,扩大黑烟电子抓拍处罚及应用,提升科技执法监管水平;开展春季和秋冬季机动车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严格源头管控,全面落实新车国六标准;加快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在中心城区限制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同时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享受优先路权,倒逼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持续完成省定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任务;继续推进已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的加油站联网工作,鼓励年汽油销量3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
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按要求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全面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等四阶段排放标准。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加强排放监督抽测,建立“使用中监督抽测、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强化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内的监督检查,在非道路移动机械集中停放地、施工工地等场地开展抽样检测,秋冬季进一步加强监管。以宁波机场附近货运站场、在建施工现场、企业货场为重点区域,开展56千瓦及以下中小功率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替代,提升清洁化水平。
3.加强城乡面源污染治理
严格控制农业废气污染。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的激励引导。坚持堵疏结合,在夏收和秋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完善秸秆收储体系,进一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全面建成秸秆(垃圾)焚烧高空瞭望系统并纳入“基层治理四平台”,重点部署于通途路、杭甬高速、绕城高速、机场高架等主干线周边区域及信访投诉秸秆焚烧多发的重点区域。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有效减少氨挥发量。
深化扬尘综合污染防治。强化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措施,严格落实裸露地面、闲置地块的扬尘治理,落实绿化、铺装等措施;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类建筑施工场地扬尘管理“八个100%”要求。全面推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其他散装、流体物料密闭收运。扩大道路清扫保洁范围,提高道路保洁标准,严格管制路面开挖,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到2025年,建成区主干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保持100%。积极打造“无扬尘工地”和“无扬尘道路”,在中心城区规模以上新建工地安装建筑扬尘在线监控,主干道和公众反应较多的敏感点附近安装10套以上道路扬尘在线监测系统。
4.强化季节性污染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强化季节性污染防治。打好季节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PM2.5和PM10防治,开展秋冬季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秸秆禁烧执法巡查、建筑扬尘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O3和臭气异味防治,开展夏季挥发性有机物和臭气异味专项执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行动,实现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配合全市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完善全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机制,及时推送重污染天气预警和轻、中度污染天气提醒,积极开展轻、中度污染天气应对。做好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宁波西枢纽等重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保障工作。动态更新管控企业、工地名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重点行业开展绩效分级,制定差异化管控措施,实施应急减排清单化管理。
坚持以水生态提升为目标,扎实落实全域治水提升攻坚行动方案,统筹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力争全域建成省级“污水零直排区”,努力实现“水清岸绿、碧波荡漾”。
1.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提标
打造“污水零直排2.0版”。高标准推进工业园区、生活小区和镇乡(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区10个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小微园区)创成市级“污水零直排区”,望春工业园区创成省级“污水零直排区”;88个生活小区完成雨污分流改造;全区镇乡(街道)基本形成以纳管处理为主、分散式处理为辅,雨污不混排的污水处理体系,全域建成省级“污水零直排区”。
实施工业污水治理工程。持续深化电镀、印染、铝氧化、食品加工等涉水重点行业环境整治和改造升级,重点加强对总氮、总磷、重金属等重要指标的管控;持续开展针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排污单位的护水执法行动;加强重点排污单位废水在线监测数据管理和执法应用,确保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强化城乡污水治理提标。每年建设污水管网16公里左右,重点加快雨污主管网建设,优先打通重要污水干管;同步做好雨污支管补强,结合地块排污需求、积水点改造、农污治理计划等,加密各镇乡雨污水支管。注重雨污精准分流,结合老旧小区、新农村建设以及道路改造整治,开展雨污管网错接漏接混接排查整改,逐步取缔道路雨污合流管、消除道路混接排水管。开展农业肥料双减工程,加快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建设。继续做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扩面”,实施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升级修复。到2025年,新增污水管网80公里以上,完成雨污合流管改造12条以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95%以上,力争实现全覆盖,完成治理的行政村接户率不低于70%,并做到应接尽接。
专栏8:城乡污水治理基础补强行动 |
n 雨污主管网建设工程:通过道路建设同步配套完成环城南路西延、学院路、荷梁线改造等雨污水管网;打通鄞县大道(同德路—阳光路)污水干管、云林东路(同德路—机场路)污水干管、联丰路(机场路—薛家路)等雨污水干管等工程。完成包括县前街、国医街、永丰西路等12条道路合流管改造。 n 雨污支管补强工程:结合地块排污需求、积水点改造、农污治理计划等,逐步加密雨污水支管。实施翔龙路污水纳厂建设工程、薛家南路污水管接通工程、横鄞线污水管网连接工程等项目建设。 n 鄞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完成鄞西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工程,逐步接入鄞江镇、洞桥镇等区域污水;启动鄞西污水处理厂远期日处理36万立方米/天扩容项目建设。 n 污水处理设施升级工程:对设施老化、管网破损严重的行政村进行提标改造,每年新建改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0个左右,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力争实现农污设施全覆盖,并实现农污设施标准化运维全覆盖。 |
2.深化提升水生态健康
深化河道综合整治。深入推进“五水共治”“河湖长制”,继续实施照天港河—里龙港河—千丈镜河(古林段)、清源溪、洞桥新河—李家新河等河道整治。重点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以三大补水源引水通道为主线,对区域重点河网实施清淤疏浚。到2023年,完成西洋港河、千丈镜河、南塘河等河道清淤100条,并对姚丰河、北斗河、祖关山河等15条河流进行清淤轮疏。到2025年,实现骨干河道常态化清淤占比达到95%以上。
修复提升河流水生态。实施清水环通工程,新建10座节制闸,增加城区河网生态引水量,提高水体流速,提升城区水生态环境质量。落实美丽河湖实施方案,实施岸线生态修复、整治,以河道骨干输水线路和三塘六岸为主线,重点整治集士港河、南塘河等及其连接河道,提升河道水生态;开展流域湿地—半湿地水循环试点。到2025年,累计创建8个及以上“美丽河湖”。加快推进清源溪、龙王溪、樟溪等5平方千米以上山区小流域治理,建设安全流畅、生态健康、人文彰显、管护高效的美丽河湖。重点保障宁波西枢纽周边的水环境质量,充分体现城市门户形象。
构建完善四级海绵体系。深化海绵城市建设,加大雨水回收利用技术应用、推广,构造以姚江、奉化江等为主体的大海绵体,以区内湖泊、干河为核心的中海绵体,以区内道路广场、公园绿地为主小海绵体和以社区生态廊道、下沉式绿地等为主的微海绵体组成的四级海绵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区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3.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
严格落实节约利用水资源。优化用水结构,实施分质供水工程,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推进鄞西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开展利用中水资源作为生态补水、市政用水、工业用水等研究;开展工业企业节水工程,积极推广节水设备和技术工艺,实施分行业、分亩产的差别化水价制度。力争完成节水型社会创建。
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成“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切实消除饮用水源风险隐患。推进生态缓冲拦截区建设,进一步提升水源地生态自净功能。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正面清单制度,严控保护区内项目建设及开发强度,杜绝新增违法项目。加强风险管控,提高水质监测与预警能力,筑牢饮用水源安全底线。到2025年,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质保持100%达标。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分类治理的系统防治举措,加强农用地土壤分类精细化管理和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并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确保“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1.深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土壤污染详查成果应用,开展受污染耕地溯源排查工作,建立污染源全口径清单。将重点监管单位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定义务载入排污许可证,全面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地下水)自行监测等要求,推动重点单位将土壤污染防治贯穿到生产经营全过程。2025年前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堆放场所周边环境土壤状况调查与评估。
2.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根据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结果,分类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和安全利用。对优先保护类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全面实施以“水肥调控、阻隔剂施用、低累积作物培育”为主要模式的安全利用措施,开展4个及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试点建设,确保“十四五”期间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不增加;严格落实受污染耕地种植结构与用地功能调整,逐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加强涉及耕地污染状况、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信息共享,联动把关粮食收购、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杜绝重金属超标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3.大力推进建设用地管控(修复)。加强环境监管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整合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和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实现开发利用“一张负面清单”管理。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全面执行土壤污染调查。实施管控(修复)重点工程,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用地调查评估等结果,结合地块规划用途和开发计划,实施鄞奉片区2个地块等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加强管控(修复)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质控制度。
4.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龙观水厂点位、石碶公园点位的水质巩固、提升。协同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修复,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实施重点企业地下水污染管控(治理),“十三五”期间已查明的地下水污染的在产企业,应编制完成相应管控(治理)方案并积极推动方案落实。洞桥宣裴村封场垃圾填埋场及工业固体废物等各类堆放场所周边开展地下水状况调查与评估,并实施渗滤液阻隔工程。开展铜盆浦垃圾填埋场详细调查,明确场地污染情况,制定并落实科学合理的管控方案。
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统筹推进工业和其他固体废物管理,持续提升海曙固废污染防治能力,创成省级“无废城市”。
1.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严控新建、扩建固废产生量大、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加强白色污染治理,全面实施禁限塑制度。减少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使用量,减少农业废弃物产生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铝氧化等固废产生量大的重点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产业升级。强化工业污泥源头减量,“十四五”期间鄞西污水处理厂和年产污泥1000吨以上的工业企业出厂污泥含水率逐步降至60%。
2.推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贮存规范化,并支持镇乡、街道、园区配套一般工业固废暂存设施;规范工业固废和工业污泥运输管理,运输车辆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完善农业固废标准化收储体系,重点推进无利用价值的农膜、农药包装和病死畜禽的分类收集。建立小微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废的双收运体系,争取双收运体系基本覆盖70%以上企业。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和处置的运作模式,深化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推广医疗废物回收“小箱进大箱”,实现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网络体系全覆盖。到2025年,城镇和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保持100%。
3.加快各类资源利用最大化。强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重点拓宽废润滑油、退役电动电池、工业污泥、焚烧飞灰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渠道。探索预处理后的宁波明州环境能源有限公司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农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水平,组织实施秸秆肥料、燃料、饲料、食用菌基料和工业原料化等五大资源化利用工程。到2025年,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保持99%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65%以上,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70%以上。
4.提升固废末端处置能力。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设施建设,鼓励新建重点工业企业自建处置设施消纳自产污泥,确保污泥得到规范处置。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做好餐厨垃圾二期项目、洞桥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保障工作。规划建设建筑垃圾处置利用消纳场。科学布局渣土、泥浆、装修垃圾消纳(中转)场所,探索推广有代表性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案例。
专栏9:“无废城市”建设再深化行动 |
n 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洞桥生活垃圾焚烧新建项目、餐厨垃圾处理二期项目等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固废资源化利用规模超过1万吨/日,基地服务范围进一步辐射。 n 小微固废统一收运体系建设:建成一个小微产废企业危废收运中心和一个及以上一般工业固废分拣中心,建立完善小微危废和一般工业固废双收运体系,到2025年,双收运体系覆盖全区70%以上危险废物和70%以上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单位。 n 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打造40个左右无废工厂、园区、乡村、学校、医院、工地、景区等“无废城市细胞”,创新“无废城市细胞”类别,从社会生活的各个组成单元贯彻落实全域“无废城市”建设理念。 |
第六章 聚焦能力提升,打造现代化智治海曙
围绕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行动等重点内容,借助全省数字化改革契机,结合浙里生态跑道建设、宁波城市大脑顶层规划设计,着力推进海曙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应用建设,搭建形成海曙特色“四横四纵”治理体系架构。
1.打造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应用体系。立足“场景化”“一件事”协同应用需求,以环境质量、污染源管理为主线,充分利用人工智能、5G、大数据和物联网等技术谋划打造海曙特色应用。统一接入、规范采集、全面整合海曙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监管数据资源,全方位完善生态环境全要素态势感知;深入调研挖掘基层执法需求应用,初步建成生态环境治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闭环系统;对接“浙政钉”“浙里办”,持续深化研究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的多跨协同场景应用,覆盖辖区生态环境监管的各个参与角色和部门;以群众、企业需求为导向,构建整体高效、优质便捷的普惠服务体系。探索打造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信息中心,实现多领域信息共享,打破环境治理信息孤岛。
专栏10:生态环境数字化改革应用体系 |
n 环境质量一图掌控:建设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信息平台,集成污染源、环境质量、环境业务数据梳理,环境质量数据预警和环境质量数据综合分析等功能,形成环境地图,实时掌握海曙区环境质量状况。 n 生态名片一屏展示: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无异味园区创建、无扬尘工地及道路等特色亮点工作,建设“感知应用场景”,展现海曙生态文明建设亮点工作。 n 污染防治一键协同:聚焦高空瞭望监管、水环境治理、“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应用、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感知应用场景”中的跨部门业务协同,实现跨部门快速调度、响应、协同。 n 环保服务一网通办:在“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普惠服务覆盖面,提供环保审批辅助工具、第三方机构管理、数字环保管家服务、线上环保大讲堂等应用场景,实现数字化环保服务的全覆盖。 |
2.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财政资金保障,配合省、市建设各类环境要素监测网络。包括,深化16个镇乡(街道)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应用,建立针对重点企业的VOCs监测监控体系;推进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计划,完成庙桥头、洞桥等44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初步实现对全区水质状况连续、自动监测与动态评价,实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化全覆盖;到2025年,实现区控以上地表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站建设和预测预警机制全覆盖。
专栏11: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体系 |
n 生态环境质量监控信息平台:全面整合水环境、空气等环境质量数据,实现污染源数据、环境质量数据、业务数据和其他数据的归集、分析及展示。 n 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中心城区国控点位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镇乡国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9个,重要敏感点附近非标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9个,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 n 城乡面源污染自动监测监控网:道路在线监控系统10套以上、中心城区50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地全面布设扬尘在线监控系统,秸秆(垃圾)焚烧高空瞭望在线监控系统15套,无异味园区监测监控网络。 n 机动车污染在线监测监控网:黑烟抓拍在线监控系统2套,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系统17套,柴油货车远程在线监控(OBD)网络。 n 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地表水区控以上断面自动监测站12个,姚江支流自动监测站4个,中心城区水质考核评价等自动监测站41个。 n 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网:水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在线监控19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污水在线监控4家。 |
3.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加强财政保障,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服装、车辆、设备、办公场所等配置。继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开展水、气、固废等专项执法行动,深化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模式,积极创新执法方式。结合卫星遥感技术,加强污染源解析,提高污染溯源能力和精准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作用,强化基层环境监管。健全执法普法制度,不定期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执法帮扶,开展普法培训或“送法入企”活动,会同相关专家对行业性、普遍性问题集中把脉会诊,帮助企业消除违法隐患。
4.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依托数字化改革,提升环境问题智能化和专业化发现能力,进一步加强数字化、信息化手段,运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无人机巡查、大数据分析等开展非现场监管,提升行政执法证据电子化规范化水平,加强自动监控与执法监管联动,加快形成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查处体系。针对重点断面所在河道开展水生态健康评估,应用无人船、遥感等技术手段进行问题溯源,为点位周边的源头管控、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提供有力支撑。
第二节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加强生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
1.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巩固中央、省环境保护督查成果,高标准推进“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事件,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配合省、市建立完善重大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录,完善隐患问题录入、督办、销号全过程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型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推进环境风险分类分级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运输风险管控,严防交通运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2.提高突发事件应急能力。加强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应急联动,提高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处置能力,推动“吹哨报到”“环保110”“首问即办”制度落地。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制度,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和专业化环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打造高素质生态环保队伍。参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县级站标准化建设要求,通过结合市场化运作,落实监测人员、经费、用房和仪器设备,强化业务能力和质量管理,补齐监测能力空白。配置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力量,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
第三节加强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坚持全面深化改革,落实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责任,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
1.严格落实政府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政府生态环保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责任追究制。组建海曙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四个专业会,以实体运作统筹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发挥好牵头把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作用。
2.引导各方广泛参与。严格落实企业污染治理、损害赔偿和生态修复责任,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监督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等各类社会团体组织的积极作用,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具备条件的工业企业、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公众开放点,设立开放日。鼓励、推行并严格规范生态环境第三方治理。
3.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机制。深化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向省级以下园区延伸,推进环评审批“承诺制”改革。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管理,开展排污许可专项执法检查,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一站式”办事平台。做好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宣贯指导。
4.完善多污染物协同治理机制。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展机制,完善协同治理和协调机制。在深化巩固单一要素治理基础上,统筹大气、水体、土壤、地下水、生态修复等因素,以低碳发展为纽带,创新多元、协同治理模式,突破单一要素治理束缚,实现不同要素间横向协同治理。
5.优化生态产品保护机制。进一步优化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完善森林资源、耕地资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已建立的补偿机制,积极向上争取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重要环境基础设施等有益于海曙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探索建立镇乡(街道)流域上下游等区级生态补偿机制。试点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实施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市场化交易制度,落实省、市持续优化绿色发展财政奖补制度,支持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机制,完善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者对生态保护者的补偿。
专栏12: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体系 |
n 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挂钩结对补偿制度:以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完善用水城区与供水库区挂钩结对机制,对重要水源工程和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实施补偿。 n 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制度:落实宁波市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办法,按照“水岸统筹保护、上下共享发展”理念,推进城山渡点位的生态补偿。探索开展辖区内跨镇乡(街道)的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 n 跨行政区重要环境基础设施补偿制度:探索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跨行政区域建设运行补偿机制,由跨区域使用者对设施所在地区实施生态补偿。补偿标准综合考虑设施周边生态环境保护和发展机会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补偿资金用于设施所在地环境治理和民生改善。 (二)纵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n 森林资源生态补偿制度:以四明山区域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为重点,探索水源涵养林、公益林分级分类补偿机制,强化森林生态系统功能保护和综合效益提升。 n 湿地和耕地资源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综合性耕地、湿地生态补偿机制,促进耕地保护及地力提升,推动受污染耕地监测与治理修复,强化水稻田生态涵养功能,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 n 水生态补偿制度:以重要河湖水库及其自然岸线为重点,建立完善水生态补偿制度体系,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n 重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地补偿制度:探索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和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办法,引导镇乡(街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分级分类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n 推进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加强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的执行和监督,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提高破坏生态环境违法成本。 |
第七章 重点工程
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施策,主要在四个领域实施63个重点工程项目,累计总投资93.4亿元。
“新时代美丽海曙”重点工程8个项目,投资4.1亿元。“绿色低碳海曙”重点工程5个项目,投资2.6亿元。“山清水秀海曙”重点工程39个项目,投资85.5亿元,其中,大气环境治理6个项目,投资3.4亿元;水环境保护和治理23个项目,投资68.6亿元;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利用处置共10个项目,投资13.5亿元。“现代化智治海曙”重点工程11个项目,投资1.1亿元。
表2 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统计
项目类别 | 数量 | “十四五”投资(万元) |
“新时代美丽海曙”重点工程 | 8 | 41530 |
“绿色低碳海曙”重点工程 | 5 | 26000 |
“山清水秀秀海曙”重点工程 | 39 | 855328 |
“现代化智治海曙”重点工程 | 11 | 11385 |
合计 | 63 | 934243 |
第八章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实施,保障规划落实。建立部门分工协作与统筹协调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强化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协调及监督作用。明确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实施项目和资金要素保障等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2.强化投入保障,落实重点工程。加强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探索创新各类投融资方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市场化。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落地。
3.强化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规划的宣传力度,定期公布环境质量等规划实施信息。加强舆情引导,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
4.强化跟踪评估,确保规划成效。建立规划实施调度机制,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部门政绩考核体系。推行规划执行情况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附件:1.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指标责任分解表.docx
2.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工作指标责任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