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4021/2024-57022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发文日期: | 2024-01-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2023年,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3年度法治海曙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持续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建设,提升教育治理能力,取得良好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学法用法,提高法律素养。一是坚持领导干部日常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局干部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主题党日活动、“周二”夜学、青年学习小组活动为载体,经常性开展政策新规的学习活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明升ms88注册 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法律法规6次。二是落实公务员年度学法考法制度,2023年全局公务员网上学法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考试合格率100%,新增公职律师1名。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进一步掌握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内容,牢固树立为民服务、便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法治制度。一是实行学校领导干部年终述廉述法制度。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明确指标、量化分职、定期督导,将学校法治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情况列入校长年终述职内容。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海曙区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教育决策出台前征求公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等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按期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及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全面清理2023年4月底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1件,失效10件,废止1件。四是加强合法性审查,将合法性审查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涉及市场主体等涉法文件均做到100%审查。聘请法律顾问2位,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做好对法律顾问工作轨迹、各项决策文件审查情况、办案情况等三个“检查”,保障法律顾问服务质量。
(三)履行法定职责,深化规范建设。一是全面落实“互联网+监管”,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实现监管工作的标准化、精准化,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本年度教育领域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年度检查计划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年内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活动65次,跨部门监管率100%。二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教育事项全年网上掌上开通率100%,跑零次实现率100%,即办率100%,电子化材料100%,电子证照率100%,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实现率100%,2023年收件量26660件,政务服务网5921件,2.0大厅专窗1件,APP20738件,总办结26655件,网办率100%。三是深化教育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教育系统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机关干部行政执法证持证率持续提高,2023年度全局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20人(公务员16名、事业编4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8人。
(四)落实顾问聘用,做好法治教育。一是多样化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提高学校依法治校水平。优化“法治+法律”双副校长聘用模式,探索数字化管理机制,聘请公安民警81名、律师81名分别兼职担任中小学公检法法治副校长和律师法律副校长,实现全覆盖。二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发挥校园普法主阵地作用,将法治教育全方位融入学校课程,全区各校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层层抓法治教育的工作机制。实施“宪法卫士”2023年行动计划,通过宪法晨读、手抄报、书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升学生“了解认识宪法、树立宪法权威”普及率。“宪法卫士”行动实现学校全覆盖、学生全参与,已形成人人争做“宪法卫士”的比学赶超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区级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比赛,累计收到演讲作品56份,获评市级决赛演讲组奖项4人、知识竞赛组奖项2人。在宁波市第二届校园普法微剧(情景剧)征集活动中,学生作品获评二等奖2项、三等奖3项、优秀奖4项。三是扩展法治教育资源,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合作,联合南门司法所等12家单位开展“大综合执法+大普法宣传”联动集市活动,以“垃圾分类投放体验”“食品检测实验展示”等为主题,并融入露营、天幕、集章等元素,通过互动、体验、展示、宣讲等形式开展联合普法。依托学校图书馆阅览室及校园法治文化长廊,开展“宪法宣传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活动,通过设置“普法奖学金”等形式,调动学生学法、守法、普法积极性。
(五)强化教育执法,助推“双减”深化。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联合文广旅体、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相关镇(乡)街道等常态化开展外培训“清朗行动”专项行动,173家合规校外培训机构纳管率、机构监管账户支付渠道开通率均达100%。建立镇(乡)街道联络员队伍,实施违规办学行为巡查月报制度,动态掌握培训机构情况;围绕合同签订、预收学费监管等各项办学规范,委托第三方对77家培训机构开展专题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排摸机构248、736家次。将校外培训执法全面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依托“街道社区吹哨+职能部门报到”联合执法模式,开展常态化监管,严查重处隐形变异、无证办学等违规行为。2023年先后排查涉嫌违规培训机构144家次,累计整改15家、叫停24家、移交4家。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法治教育水平有待提高。学校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已经有所提升,法治教育方式也相对丰富,但其他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力量对于法治教育的助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3年度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陆云峰同志作为区教育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监督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法治建设及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带头积极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学法讲座,全面提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亲自过问重大决策、文件实行,并上党委会通过。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抓好学生普法。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统筹各方面资源,持续开展丰富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抓好德育重点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治副校长机制建设,帮助学生加强法治意识。组织法治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强化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及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教育执法监督管理,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
(三)全面完善执法机制。继续加大对执法人员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公职律师配备,促进全局法治工作稳步健康发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新台阶。
海曙区教育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