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泉隆实业公司:
本机关执法人员发现,你(单位)涉嫌在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礼嘉桥村宁波泉隆实业公司地块实施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行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为查明案情,请你(单位)于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古栎路7号接受询问。本机关调查终结后,将依法对你(单位)涉嫌的违法行为作出处理。
上述接受调查处理通知内容,本机关通过其他方式均无法告知予你们(单位),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十日。
特此公告。
联系人:黄涛涛 王行杰
联系电话:0574-88157975
附件1:现场照片十一张、现场图示一份
附件2:询问通知书一份(海曙综执询字〔2024〕第000012号)
宁波市海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