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征集开始时间:2024-11-27 结束时间:2024-12-06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近期,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了全面清理工作。经过清理,此前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因存在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或者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用期已过等情况,拟决定失效或废止。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各界人士可将相关意见建议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给我们。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6日。
通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气象路142弄116号
联系人:蓬老师
联系电话:0574-83871441
电子信箱:20******4@qq.com。
宁波市海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