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的要求,我街道对制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4年2月18日,无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特此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江厦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