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943395/2024-83808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4-04-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叶枝利 区长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创新实干奋进年”为引领,持续推进实施“三比三拼三焕新”行动及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
(二)加强经济运行分析监测,组织召开一季度经济社会形势分析会,细化分解二季度主要指标和重点任务、谋划落实各项工作举措,持续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
(三)全力扩大有效投资,迭代升级重大项目“1314”统筹推进、征地拆迁周例会等工作制度,抓好专项债使用,力促重大项目早开工、早见效。
(四)持续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组织召开海曙区优商招商攻坚突破部署会,加快谋划新一轮招商引资政策,力争在重大项目招引、产业链精准招商等方面有新突破。
(五)聚焦拓需求、促消费,谋划出台新一轮促消费政策,靶向发力重点领域消费,谋划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释放消费动能。
(六)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深化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落实挂联协调服务等系列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发展中堵点难点问题。
(七)坚决落实上级部署,组织召开海曙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会议,全力做好环境综合整治、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等工作。
(八)主持召开区政府党组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议,将上级要求与海曙实际紧密结合。组织召开全区对口工作和区域协调发展会议、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等。
(九)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组织召开清明假期工作部署会、平安海曙建设20周年大会暨全区信访工作会议,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切实筑牢安全根基。
(十)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等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研判,健全完善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工作机制,确保社会大局平安稳定。
张盈军 党组成员
(一)做好相关重大活动前期准备工作,协调各驻场单位推进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二)研究制定2024年夏秋航班换季后促销方案。加强与航司、包机人以及口岸单位沟通协调,力争尽早开通宁波—东京全货机航线,进一步延长口岸开放时间。系统谋划“航空+旅游”融合模式与开发中转流程。
(三)落实2023年度航空运输扶持资金,开展资金专项审计,细化专项扶持政策。
(四)协同重点城市商会(乡贤理事会)跟进在谈项目,积极对接上海海曙商会企业海曙行活动,筹备开展临空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圳招商推介会。
(五)加快推进2024年度宁波自贸“一区一件事”改革联动项目,谋划出台《“四化协同”搭建临空新质生产力发展平台,大力推动自贸区宁波联动创新区空港片建设》工作方案。
(六)积极配合市枢纽中心工作,全力做好枢纽南门户区项目征拆保障。加快做好机场四期安置房资金结算工作。
徐洪涛 常务副区长
(一)动态跟踪各行业一季度经济数据指标,定期召开经济调度会,抓好指标缺口,全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完成一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和二季度工作部署。
(二)落实推进五经普联镇走访制度,持续做好五经普相关报表的催报、审核及动态监测,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加大走访、核查力度,做好省统计督察迎检工作。
(三)完成2024年-2025年度产业政策修订,做好市、区两级服务业相关资金兑现。完成省级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一季度评价工作。
(四)开展《海曙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工作要点》编制,起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筹备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样板区工作例会。
(五)编制新一轮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启动《海曙区能源“十五五”规划前期研究》《海曙区新能源化规划研究》,开展2023年度能源强市建设阶段性成果总结。
(六)下达《2024年度海曙区政务信息化项目计划》,严格把控新建项目建设质量。全区政务网络安全防控平台上架浙政钉,推动政务数据资产分类分级安全管控。
(七)严密防范清明期间森林火情,切实筑牢森林防火防线。全面推进防汛工作,制定印发《海曙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提能升级示范建设实施方案》。
(八)持续推进根治欠薪治理,开展在建项目工资支付六项制度落实情况大排查。组织赴省外高校开展面向2024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聘紧缺优秀人才工作。
(九)基本形成2023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评及综合考核结果。印发《海曙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持续推进乡镇街道所属企业分类治理。
(十)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扩大)会议,推进海曙区新时代法治实践站及产业合规中心选址建设、诉前调解试点等工作。
邬旻 副区长
(一)围绕“开门红”工作,持续开展商务经济运行监测,推动实现一季度商贸平稳增长。
(二)深化推进“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支持企业走出去拓市场。带团组参加第135届广交会。
(三)围绕稳存量、引增量,走访服务重点商贸企业,助力企业纾困解难,谋划制定2024年商贸企业扶持政策。
(四)推动老旧楼宇焕发活力,尽快出台促进海曙区楼宇经济发展措施和政策办法,推进城隍庙片区、中农信楼宇改造提升。
(五)围绕“比招商拼贡献、加速产业大焕新”,筹备全区优商招商攻坚突破部署会。
(六)持续招大引强,加大外资引进力度,加快在谈项目落地,带队赴广州、深圳、珠海招商。
(七)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招引落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加快推动产业用地招商出让以及已出地项目建设进度。
(八)开展2024年“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配合做好宁波市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海曙中心启动仪式暨宁波首届专利产业化挑战赛医药卫生专场活动。
(九)持续抓好食品安全包保督导工作。开展电梯维保专项执法行动。
(十)深入推进省级校园示范食堂、养老机构“四化”食堂建设、2024年度放心市场创建工作。
黄列 副区长
(一)持续推动公共场所新增AED配置等民生实事项目,组织召开区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部署推进会暨第一季度工作例会。
(二)加快推进教育重点项目。研究制定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政策,做好2024学年事业编制教师(第二批)招聘工作。
(三)组织召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动员会,开展第36个爱国卫生月系列活动。
(四)指导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扩大医保服务站合作范围。
(五)谋划推进我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队伍组建、普查业务培训等准备工作。
(六)启动机构改革档案工作专项检查。
(七)办好2024“章水·樱花”宁波女子半程马拉松、“一带一路”国际跑酷大师赛、热力宁波体育消费节等活动。
俞鹏宏 副区长
(一)全面部署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高质量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专项整治试点的省市验收及违法用地补办等相关工作。
(三)落实生态修复任务,重点推进治理性矿山治理施工进度,配合做好环保督察相关工作。
(四)积极推动土地有效供应,有序做好重点地块出让工作,加快完成重大项目的征地前期工作。
(五)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做好房地产项目风险防控处置工作。稳步推进住房保障工作。
(六)持续推进四明山环线公路工程、G228海曙段、荷梁线公路工程等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进度,保障二期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七)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持续开展“三改一拆”攻坚行动,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和安全隐患。
(八)持续推进城乡品质提升,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农村污水治理、美丽村庄宜居家园建设、城市路网建设等工作。
(九)组织开展2024年征收计划任务下达仪式。统筹实施月塘东生态区竞争性更新改造试点工作。
(十)持续强化规划引领,切实推进月塘东相关控规新编和丁家控规报批准备,保障战略规划和法定规划有效衔接。
郑甬龙 副区长
(一)积极做好粮食生产相关工作,高标准落实春粮田间管理,严格开展“保春耕执法护农”“绿剑护芯”专项执法活动,持续加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检查。
(二)大力推进农业特色产业培育,积极谋划2024年度农创客培育相关工作,全力做好2024年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申报工作。
(三)不断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指导做好合作社提升项目申报相关工作。
(四)积极强化与市农科院沟通对接,持续推进数字大田提升相关工作。
(五)聚力推动养老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出台《康养联合体建设与运营规范》《养老机构规范运营管理实施办法》。
(六)持续强化社会救助,谋划开展镇(乡)街道助联体服务站建设规范化提升行动,指导做好全区社会救助业务竞赛筹备相关工作。
(七)加快实施精神残疾人社区融合康复服务项目,持续推进无障碍社区改造相关工作。
(八)高标准做好“520”集体颁证活动前期筹备相关工作。
李高 副区长
(一)完成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做好数字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等区级产业资金兑现工作,开展政府食盐储备和新一轮工控安全检查工作。
(二)做好宁波智能技术研究院科创学院建设项目、浙江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项目的跟踪,筹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继续做好国家级人才项目申报工作。
(三)持续推进沿江泵排群工程、沿山干河河道整治工程和鄞江堤防整治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南塘河快速通道排水系统-鄞江段清淤工作。
(四)完成全域幸福河湖十廊(海曙段)规划并报市办审定,开展2024年度汛前安全大检查。
(五)开展VOCs源头替代、低效设施改造等治理企业“回头看”工作,做好国控点周边污染源排查、分析、管控和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快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二级排查及排污口水质检测工作,确保进度达90%以上。
(六)完成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复核工作。聚焦第三轮第一批中督关注重点和已通报的典型案例,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压茬整改一批系统性、区域性的突出生态环境典型问题。
(七)继续推进《海曙区工业用地焕新提效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6)》出台和宣传工作,加快协调横街产业园进度,完成4个存量项目实地踏勘和初审。
(八)加强雷电、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的预报预警工作,继续做好春耕春播、森林火险专题气象服务。完成区气象立体监测能力提升工程项目自动气象站点选址,启动项目招投标工作。
(九)开展2024年度接收退役军人档案电子化工作,组织“薪火甬相传·清明祭英烈”系列活动,落实“双清单”制度。开展第二届宁波市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参赛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