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派驻本单位纪检组反映。
联系人:肖旻旻, 联系电话:89297636。
202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docx
宁波市海曙区审计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