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 728 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本单位 2023 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况公示如下:
2023 年,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段塘街道办事处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的款项,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纪工委反映。
联系人:史邵波,联系电话: 0574-87387057。
附件:2023 年度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段塘街道办事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pdf
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段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