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路78号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4-87237676
监督电话:87237666
邮箱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广安路78号
党组书记
负责局全面工作。
联系集士港自然资源所。
局长、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兼)。
负责局行政日常工作。
联系区土地储备中心、鄞江自然资源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挂职宁波西枢纽规划建设工作专班。
党组成员、调研员
负责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火灾防治等工作。
分管林业科、森林防火科。
联系横街自然资源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组织人事、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部工作、群团工作、基层站所建设、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与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等工作。
分管组织人事科、所有者权益与土地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综合整治规划发展科)。
调研员
负责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
分管生态修复与耕地保护科(地矿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高桥自然资源所。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自然资源用途管制、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审批、交通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等工作。
分管用途管制与行政审批科、市政工程规划科。
联系古林自然资源所。
调研员
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
分管调查确权登记与测绘科(测绘管理职能除外)。
联系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内部事务、宣传、保密、安全、财务、执法监察、法制宣传和信访维稳、测绘地理信息等工作。承担局新闻发言人职责。
分管办公室、法规监察科、区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中队、区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
联系洞桥自然资源所。
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
主持区土地储备中心全面工作,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