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坚勇
宁波市海曙区县前街61号
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夏令时);13:30-17: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开电话:(0574)89297301
监督电话:(0574)89297301
邮政编码:315000
负责制定权属范围内的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权属范围内的公务用车的编制管理、配备计划、更新报废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区级领导公务用车保障工作;负责为机关各部门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并做好收费合账及费用收取工作;负责做好区重大活动及会议的车辆保障工作;负责做好公车维修、保养、验审、保险与理赔及节能降耗等工作;负责实施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及绩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做好纳入统一管理的机关大院的停车管理及停车证发放工作。
负责制定区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定;负责权属范内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做好权属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登记调配、改造装修、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权属范围内的机关及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审核工作;负责纳入统一管理的机关大院设施设备维护及修缮工作;负责区文体中心托管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审核区级高层次人才和机关干部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助经费并协调落实;负责抓好纳入统一管理的机关大院公共部分的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并做好局本级的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区级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建立相对统一的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制度;负责推进机构后勤的社会化改革;负责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城后勤服务保障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监督;负责对区级机关后勤服务外包单位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食堂做好伙食保障工作;负责医务室、收发室、理发室等管理工作;负责外地来海曙工作的区级领导和挂职干部集体宿舍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纳入统一管理的办公场所环境建设、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防空及水电冷暖电梯等设备设施有关后勤保障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物业处理机关大院内各类突发事件治安和设备事故;负责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的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局预(决)算管理工作;负责局日常报销、工资发放及财务报表编制工作;负责局、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