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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机构概况
  • 办公地址:

    海曙区洞桥镇章远路150号。

  •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8:30-11:30,13:30-16:30(夏令时);13:00-16: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联系方式:

    公开电话:0574-88434515

    监督电话:0574-88434515

    邮箱地址:洞桥镇章远路150号

  • 党建工作办
    机构负责人:
    章静
    公开电话:
    057482836902
    职责:

    承担基层党建、宣传、统战、党建带群团建设等职责。

  • 社会事务服务管理办
    机构负责人:
    潘海峰
    公开电话:
    057488434686
    职责:

    研究、制定计划生育、教育、卫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抓好基层宣传、新闻报道、妇联、统战(民宗)、文化、体育、旅游开发、红十字等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系列活动;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机构负责人:
    鲍琼芳
    公开电话:
    057488045872
    职责:

    根据法定职能在辖区内开展社会保障服务、创业就业相关工作、劳动管理、劳动调解等工作;协助做好劳动监察工作;做好民政事务、救济救助、殡葬管理、残联、慈善工作;做好人武工作;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 应急消防管理站
    机构负责人:
    房军
    公开电话:
    057487766233
    职责:

    负责对本辖区的公共安全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制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辖区公共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制定辖区内各类公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辖区内公共安全举报、投诉和信访件的调查处理,及时上报本辖区内的公共安全事故,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安全初审意见,参与安全“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抓好村、企事业等单位公共安全组织网络和队伍建设工作;受区应急管理局委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协助区应急管理局、市监局、公安等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问题进行检查。

  • 农业农村办
    机构负责人:
    史蝉燕
    公开电话:
    057488041214
    职责:

    负责拟订并实施本辖区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发展农村经济工作,研究提出农村产业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水利建设及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畜牧养殖业的发展管理和动物防疫工作,做好农林牧渔农机等技术指导及推广应用;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负责指导农村经济合作社社区股份制改革工作,住进城乡一体化;完善村级财务、农村经营管理及相关档案的集中管理;负责农业统计工作。


  • 党政综合办
    机构负责人:
    宋小红
    公开电话:
    057488041184
    职责:

    负责镇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政务监督;负责电子政务、文秘、信息、文书、督查等工作;协助镇有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联系人大、政协工作;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镇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镇机关单位后勤管理工作;承办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发展服务办
    机构负责人:
    景晶
    公开电话:
    057488041078
    职责:

    负责拟订并实施镇工贸经济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工贸经济、服务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负责招商引资,开展重大经济活动,培育完善市场体系,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协调做好企业科技项目、人才开发的服务,指导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和品牌、标准化实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安排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综合、工业、三产统计工作。 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
    机构负责人:
    胡刚能
    公开电话:
    057482819293
    职责:

    负责研究、制订并实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和方案;全面负责平安建设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矛盾和纠纷排查,做好信访、维稳、调解、禁毒和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法制教育、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和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设施整治等综合治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辖区内社会治理、网格事项以及公众爆料的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绩效评估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置、反馈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平台分流交办的事项,负责统筹、协调、指挥、监督各执法主体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区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统筹协调、考核督办工作。


  • 财政管理办
    机构负责人:
    谢琼波
    公开电话:
    057488434530
    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制度,负责抓好财源建设,编制和执行镇政府预决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加强财政支出和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证收支平衡。负责管理和监督镇机关各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开展对下属单位的审计,并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种违反财政纪律案件。负责管理和指导辖区内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及集体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完成区财政局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村镇建设办
    机构负责人:
    王珏
    公开电话:
    0574-88041529
    职责:

    负责新村建设、旧村改造工作;负责开发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工作;负责村镇基本建设的规划和实施;负责工程预决算、建设项目申报、建设工程实施与管理;负责村镇道路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环境整治、镇容镇貌、园林绿化和公共设施建设维护等工作;协助做好违法用地、违章建筑查处工作。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