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水镇通远路700号
周一至周五8:30-11:15,13:30-16:30(夏令时);13:00-16: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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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3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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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本级政府决定和命令;负责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
3、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生、体育事业和民政、司法、环境和资源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人民武装、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工作。
4、贯彻党的农村政策,知道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农业和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5、依法保障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财产权,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负责信访和矛盾纠纷调解,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6、按规定权限和程序、负责区域内的规划管理、城镇管理、房产管理、土地使用(出让)、房屋拆迁(拆迁)、开发等工作。
7、加强镇财政管理,编报和执行财政预算;做好经济社会统计和村级财务内审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8、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民主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美化环境。
9、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推进村务、财务公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